CASA障碍灯标准(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CASA(2020)的第139部分(机场)标准手册,对障碍物照明的类型,应用位置,特性和适用性进行了规定。它为高层建筑的所有者/建造者提供了严格的指南,包括为塔,起重机,建筑物,风力涡轮机,烟囱等选择和部署低强度/中强度/高强度障碍灯。

第九章
Division 4障碍物照明

9.27人造物体和结构


(1)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对于拟在夜间使用的跑道,下列人造物体或构筑物是危险障碍物,必须配备障碍物照明:
(a)在起飞爬升表面的内边缘3000 m之内延伸到起飞爬升表面上方的物体或结构;
(b)在接近表面的内边缘3000 m以内,在接近表面或过渡表面上方延伸的物体或结构;
(c)在适用的内,圆锥或外水平面上方延伸的物体或结构;
(d)在T-VASIS或PAPI的障碍物评估表面上方延伸的物体或结构;
(e)滑行道,停机坪滑行道或滑行道附近的物体或结构,对使用滑行道,停机坪滑行道或滑行道的飞机有危害,但不得在高架地面灯或MAGS上安装障碍灯。
(2)对于第(1)(e)款:
在5%平面中的装置附近:
(a)从滑行道带的渐变部分的边缘或跑道带的渐变部分的边缘横向开始;和
(b)其原点是跑道或滑行道带坡度部分边缘的地面。
(3)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CASA仍可在评估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危险障碍物可能仍未点燃,因为它是:
(a)被已经被点燃的另一个物体或结构遮蔽;要么
(b)不会对航空安全构成重大危害。
(4)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CASA仍可在评估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a)机场上或其附近的物体或结构是危险障碍物;和
(b)该危险障碍物需要什么照明装置。
注意高层建筑或建筑物的所有者,其山顶在障碍物限制表面以下或在地面上方不到100 m,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供障碍物照明,以指示夜间存在此类建筑物或结构。为确保一致性,避免对飞行员造成困扰,并进一步提高空中和地面安全的利益,此类障碍物照明应符合本MOS规定的标准。
(5)白天可以使用障碍物照明代替障碍物标记。
(6)障碍物照明必须在整个黑暗的时间内工作,除非它在机场边界内并且由PAL激活。


9.28自然障碍

注意自然障碍物(例如地形和植被)通常较宽。如果他们违反OLS,则CASA将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需要障碍照明。
如果CASA如此书面指示,则必须为侵犯OLS的自然障碍物提供障碍物照明,如下所示:
(a)如果自然障碍物位于进近区内,则进近区内的障碍物部分必须以与人造物体或结构相同的方式照明;
(b)如果自然障碍物位于进近区域之外,则自然障碍物的最高特征和突出特征必须具有障碍物照明。


9.29临时人为障碍

在夜晚或能见度差的情况下,进近区域或活动区域上的临时人为危险障碍物必须被点燃:
(a)具有红色障碍灯;和
(b)使灯清楚地标出障碍物的高度,末端和程度。


9.30障碍照明的类型及其使用

(1)根据本MOS,必须使用以下类型的障碍灯来照亮危险障碍物:
(a)低强度;
(b)中等强度;
(c)高强度;
(d)低强度,中等强度或高强度的组合。
(2)低强度障碍灯:
(a)呈红色常亮;和
(b)必须用于高度不超过周围地面45 m的非延伸物体或结构上。
(3)中强度障碍灯必须是:
(a)闪烁的白灯;要么
(b)红灯闪烁;要么
(c)红色常亮。
注意CASA建议使用闪烁的中等强度红色障碍灯。
(4)在以下情况下,必须使用中等强度的障碍灯:
(a)该物体或结构是广泛的;要么
(b)物体或建筑物的顶部至少在周围地面上方45 m但不超过150 m;要么
(c)CASA以书面形式确定,出于航空安全的考虑,应向飞行员提早警告物体或结构的存在。
注意例如,一组树木或建筑物被视为一个广泛的对象。
(5)对于第(4)款,可以组合使用低强度和中强度的障碍灯。
(6)高强度障碍灯:
(a)必须用于高度超过150 m的物体或结构上;和
(b)必须是闪烁的白灯。
(7)尽管有第(6)(b)款的规定,但如有必要,可以使用中等强度的红灯闪烁,以避免对当地社区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


9.31障碍灯的位置

(1)本节适用于必须配备障碍灯的任何危险障碍物,如图9.31(1)-1、9.31(1)-2、9.31(1)-3和9.31(1)-4所示。
注意对于必须配备障碍照明的物体或结构,请参阅第9.27、9.28和9.29节。
(2)障碍灯必须位于:
(a)尽可能靠近物体或结构的顶部;和
(b)数量和布置,以确保灯光清楚地指示至少物体或结构的障碍物限制表面上方最高的点或边缘。
(3)除第(4)款另有规定外,针对以下物体或结构:
(a)附有附属物的顶部的结构,例如避雷针,旗帜,天线或天线;
(b)从顶部或附近排放出污染物质的结构,例如烟,气或烟;
顶部照明灯的放置位置必须与建筑物顶部尽可能接近,以确保最大程度地减少以下情况造成的视觉障碍:
(c)附件;要么
(d)排放物。
注意通常,灯光应位于距建筑物顶部1.5 m至3 m的位置。
(4)如果是塔状结构(包括天线)上的附件,例如避雷针,旗帜,天线或天线,则:
(a)在建筑物上方延伸超过12 m;和
(b)不可能将高强度的障碍灯附加到附属物的顶部;
然后必须将高强度的障碍灯附加到附属装置的最高点。
(5)对于以下情况:
(a)广泛的物体或结构;
(b)一组间隔很近的物体或结构;
障碍灯的数量和布置必须确保至少清楚地表明:
(c)在障碍物限制表面上方最高的物体或结构的点或边缘;和
(d)该物体或结构的一般定义和范围;和
(e)如果2条或更多条边的高度相同-最接近跑道入口的边。
(6)对于第(5)款:
(a)如果使用低强度照明灯,则照明灯的纵向间隔不得超过45 m;和
(b)如果使用中等强度的灯:
(i)灯的纵向间隔不得超过900 m;和
(ii)必须在距离跑道入口最近的宽阔物体或结构的侧面水平地至少显示3盏灯。
(7)允许对障碍照明的向下部分进行屏蔽,如果使用屏蔽层,则必须:
(a)在低于水平线5度或以下的位置发射的光强度不超过5%;和
(b)在低于水平线10度或以下的位置不发光。
(8)除第(9)款另有规定外,对于风电场中的风力涡轮机,中等强度的障碍灯必须:
(a)标记旋转叶片达到的最高点;和
(b)在足够数量的单个风力涡轮机上提供风力发电场的一般定义和范围,但使点燃的涡轮机之间的间隔不超过900 m;和
(c)全部同步到同时闪光;和
(d)从方位角的各个角度观察。
注意这是为了防止风力涡轮机的旋转叶片遮挡障碍物,并且可能需要安装1个以上的障碍物。
(9)如果在物理上不可能点燃风力涡轮机的旋转叶片,则:
(a)障碍灯必须置于发电机外壳的顶部;和
(b)必须在AIP-ERSA中发布说明,说明障碍灯不在风力涡轮机上的最高位置。
(10)如果物体或结构的顶部超过上方45 m:
(a)周围地面(地面);要么
(b)附近最高建筑物的顶部(建筑物层);
那么顶部灯必须是中等强度的灯,而其他低强度的灯必须是:
(c)设置在较低的位置以表明该结构的全高;和授权版本F2020C00797已注册04/09/2020
(d)顶灯与地面或建筑物平面之间的距离应尽可能相等,但灯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5 m。
(11)如果使用高强度障碍灯:
(a)在不是塔架上支撑电线或电缆的物体或结构上—灯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105 m;和
(b)在作为塔架支撑电线或电缆的物体或结构上—灯必须按以下方式位于塔架上:
(i)在塔顶;
(ii)在电线或电缆悬链线最低处的塔点;
(iii)在(i)和(ii)所述的两个等级之间的大约中间位置。
注意在某些情况下,(b)款可能要求底部和中间的灯位于独立支撑架上的塔架之外。
(12)就第(11)款而言:
(a)第(11),(b),(ii),(ii)和(iii)项中提到的每个级别的灯的数量和布置必须使得从各个方位角指示物体或结构;和
(b)如果一盏灯会被相邻的物体或结构沿任何方向遮挡,则被遮挡的光可以省去,但前提是必须使用这种附加的灯来保持该物体或结构的一般定义。

Typical lighting of tall hazardous obstacles
图9.31(1)-1高危险障碍物的典型照明(说明问题)。
Typical lighting of a group of hazardous obstacles
图9.31(1)-2一组危险障碍物的典型照明(说明问题)。
Figure 9.31 1 3
图9.31(1)-3水平延伸的危险障碍物的典型照明(说明问题)。
Figure 9.31 1 4
图9.31(1)-4塔和大型危险障碍物的典型照明(说明问题)。

9.32低强度障碍灯的特性

(1)低强度障碍灯必须具有以下特征:
(a)固定灯呈红色;
(b)水平光束扩展,导致障碍物周围360度覆盖;
(c)最低强度为100坎德拉(cd);
(d)垂直光束扩展(达到峰值强度的50%)为10度;
(e)垂直分布,在水平+6度和水平以上+10度时至少为50 cd;
(f)在水平面以上–3度至+90度之间的所有仰角均不小于10 cd。
注意(c)中的强度要求可以使用双重照明配件来满足。 CASA建议,如果使用双体式灯具,则应调整其方向,以使它们朝着飞机进近的主要方向或更关键的方向显示最大的照明表面。
(2)表示以下内容:
(a)滑行道障碍;
(b)行动区无法使用的区域;
低强度障碍灯的峰值强度必须至少为10 cd。


9.33中强度障碍灯的特性

(1)中强度障碍灯必须:
(a)在所有方位角上均可见;和
(b)如果闪烁-闪烁频率为每分钟20到60次。
(2)中强度障碍灯的峰值有效强度必须为2000 ± 垂直分布的25% cd如下:
(a)对于垂直光束扩展-至少3度;
(b)在-1度仰角—峰值强度的下限公差值的最小值50%;
(c)在0度仰角—最小强度峰值强度的下公差值至少为100%。
(3)对于第(2)款,垂直光束扩展是指强度等于峰值强度下限值的50%的平面中两个方向之间的夹角。
(4)如果白天使用闪烁的白光代替障碍物标记来指示机场附近的临时障碍物,则该光的峰值有效强度必须增加到20000 ± 当背景亮度为50 cd /m²或更高时为25% cd。

9.34高强度障碍灯的特性

(1)高强度障碍灯为闪烁的白灯。
(2)除支撑塔顶电线或电缆的塔架之外,位于物体或结构上的高强度障碍灯的有效强度必须根据背景亮度而变化,如下所示:
(a)在500 cd /m²以上的背景亮度下的200 000±25% cd有效强度;
(b)在50-500 cd /m²之间的背景亮度下为20 000±25% cd有效强度;
(c)在低于50 cd /m²的背景亮度下的2000±25% cd有效强度。
(3)位于支撑架空电线或电缆的塔上的高强度障碍灯的有效强度必须根据背景亮度而变化,如下所示:
(a)在高于500 cd /m²的背景亮度下的100 000±25% cd有效强度;
(b)在50-500 cd /m²之间的背景亮度下为20 000±25% cd有效强度;
(c)在低于50 cd /m²的背景亮度下的2000±25% cd有效强度。
(4)除支撑高架电线或电缆的塔架之外,位于物体或结构上的高强度障碍灯必须以每分钟40至60次闪烁的速度同时闪烁。
(5)支撑塔顶电线或电缆的塔上的高强度障碍灯必须闪烁:
(a)依次循环如下:首先是中间灯,然后是顶部灯,最后是底部灯;和
(b)循环频率为每分钟40至60次闪烁;和
(c)在一个周期内-使表9.34(5)第1栏中一行提到的每盏灯的闪光之间的时间间隔尽可能接近表中同一行提到的周期时间的比例专栏2。

闪光间隔循环时间比例
中顶灯1/13
顶部和底部的光2/13
底部和中间的光10/13
表9.34(5)高强度障碍灯闪烁率。源自“第9章-机场照明提供的视觉辅助设备第4部分-障碍照明,第139部分(机场),标准手册,2019年由CASA 2020,第139部分(机场)标准手册,2019年,第1页。 257.澳大利亚政府CASA版权所有2020。


(6)除非CASA另有书面指示,否则高强度障碍灯的安装设置角度必须符合表9.34(6)的规定,以便对于在第1列中提到的高度的障碍灯,安装角度在水平上方的光束峰值的λ是第2列同一行中提到的值。

地形上方的光高光束峰值在水平上方的角度
大于151 m0度
122 m至151 m1度
92 m至122 m2度
小于92 m
表9.34(6)高强度灯光安装设置角度。源自“第9章-机场照明提供的视觉辅助设备第4部分-障碍照明,第139部分(机场),标准手册,2019年由CASA 2020,第139部分(机场)标准手册,2019年,第1页。 257.澳大利亚政府CASA版权所有2020。

9.35危险障碍物的泛光照明

注意如果无法根据此MOS安装障碍灯,或者出于美学或其他原因而不希望安装障碍灯,则可以使用障碍物泛光灯作为替代方法。但是,泛光灯可能会对飞行员造成危害,因此需要进行审核和确认过程(请参阅第9.35(1)小节)。通常,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不适合使用泛光灯:
(a)该结构为骨架,因为需要具有反射特性令人满意的基本固体表面或覆层;要么
(b)有高水平的背景照明。
(1)泛光灯可用于危险障碍物而不是障碍灯,但前提是CASA书面同意接受机场操作员的解释,说明为何无法安装障碍灯,或者出于美学或其他原因而不希望安装障碍灯。
(2)如果使用泛光灯:
(a)颜色必须是白色;和
(b)对物体或结构的照明必须:
(i)覆盖需要照亮的物体或结构的整个高度部分的所有方位方向;和
(ii)在物体或结构的周围均匀。
(3)对于第(2)款,所有点的最低亮度必须为5 cd /m²。
注意基于白色涂料的反射系数50%,这将需要至少10 lux的照度。对于典型反射系数为40%的混凝土,所需照度应至少为12.5 lux。反射系数小于30%的材料不太可能适合泛光照明。
(4)对于第(2)款:
(a)每个泛光灯配件必须均匀地放置在物体或结构周围,与任何相邻的泛光灯配件的夹角不得超过120度;和
(b)在每个位置:
(i)必须至少有2个泛光灯配件;和
(ii)每个配件必须位于单独的电路上,并且能够在另一盏灯故障后继续工作。

9.36障碍灯的适用性

(1)对于位于机场OLS内的障碍灯,机场操作员必须建立障碍灯适用性监视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a)对于夜间计划进行国际航空运输的机场-每24小时至少观察一次障碍灯,或者在机场运营人书面安全评估的基础上,由CASA书面批准更长的时间;
(b)对于夜间计划进行国内空运的机场-每48小时至少观察一次障碍灯,或者在机场运营人书面安全评估的基础上,由CASA书面批准更长的时间;
(c)对于除(a)和(b)段所述以外的其他机场,每7天至少观察一次障碍灯;
(d)如果对于(a),(b)或(c)段不容易观察到中等强度或高强度的障碍灯:
(i)确保按照(a),(b)或(c)段规定的有关监视期限或根据机场运营人的书面批准获得CASA书面批准的较长期限的程序书面安全评估;要么
(ii)在由机场人员占用的机场上—安装自动光故障指示器,由人员进行监视。
(2)对于位于机场OLS内的危险障碍物,如果障碍物光中断,则机场操作员必须:
(a)立即要求NOTAM办公室将停电的详细情况告知飞行员;和
(b)尽快与障碍灯的拥有者联系,以便尽快修复故障;和
(c)如果障碍灯是由CASA书面确定对航空安全至关重要的:
(i)立即向受影响的跑道上正在操纵或将要操纵的任何飞机报告停机情况;和
(ii)视情况需要立即关闭跑道或关闭机场,直到停运得以修复为止;和
(iii)尽快将中断通知CASA。
注意对于CASA确定障碍灯对于航空安全至关重要,请参见7.19(1)小节。
(3)机场运营人的机场手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障碍灯可使用性监视程序的详细信息和程序;
(b)发生障碍灯故障时应遵循的程序;
(c)以下细节:
(i)根据(1)(a),(1)(b)或(1)(d)进行的任何CASA批准;
(ii)第(2)(c)款提及的任何CASA裁决。

参考

2020年民航安全局国家运营与标准司飞行标准处 第139部分(机场)标准手册2019,澳大利亚政府,堪培拉民航安全局,2020年10月24日查看,<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F2020C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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